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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三十一

   太宗

淳化元年(庚寅,九九○)

 1 春正月戊寅朔,御朝元殿受冊尊號,曲赦京城繫囚,改元。

 2 己卯,改乾明節為壽寧節。

 3 丁亥,建虔州大庾縣為南安軍。

 4 太保、兼侍中趙普,自去秋以病免朝謁,止日赴中書視事,有大政則召對。及冬,病益甚,乃請告。車駕屢幸其第省問,賜予加等。普遂稱疾篤,三上表致政。上不得已,戊子,以普為西京留守、兼中書令。

 5 庚寅,令戶部郎中柴成務、兵部員外郎趙化成使高麗,左正言宋鎬、右正言王世則使交州,以加恩制書賜王治及黎桓也。

  高麗國俗信陰陽鬼神之事,頗多拘忌,每朝廷使至,治必擇良月吉日,方具禮受詔。成ftmsw3?ukey=-633389001&rid=-2ftmsw3?ukey=-633389001&path=/ftmsw3?ukey=-633389001&path=/1.3.16.33.1務在館逾月,乃貽治書,責其「牽於禁忌,泥於小數,眩惑日者之浮說,稽緩天子之命書。惟典冊之垂文,非巫祝之能曉,書稱上日,不推六甲之元辰,禮載仲冬,但取一陽之嘉會,燦然古訓,足以明稽。所宜改圖,速拜君賜」。治覽書慙懼,會霖雨不止,乃請俟晴霽。成務復貽書開諭,治即出拜命。

  宋鎬等抵交州境,黎桓遣衙內都指揮使丁承正等以船卒三百人至太平軍來迎,由海口入大海,冒涉風濤,頗歷危險,經半月至白藤涇,入海,乘潮而行。凡宿泊之所,皆有茅舍三間,營葺尚新,目為館驛[一]。至長州,漸近本國,桓張皇虛誕,務為誇詫,盡出舟師戰櫂,謂之耀軍。

  自是宵征抵海岸,至交州僅十五里,有茅亭五間,題曰柔征驛。至城一百里,驅部民畜產,妄稱官牛,數不滿千,揚言千萬。又廣率其民混於軍旅,衣以襍色之衣,乘舡鼓噪,近城之山虛張白旂,以為陳兵之象。俄而擁從桓至,展郊迎之禮,桓斂馬側身,問皇帝起居畢,按轡偕行,時以檳榔相遺,馬上食之,此風俗待賓之厚意也。城中無居民,止有茅竹屋數十百區,以為軍營,而府署湫隘,題其門曰明德門。

  桓質陋而目眇,自言近歲與蠻寇接戰[二],墜馬傷足,受詔不拜,信宿之後,乃張筵飲宴。又出臨海,以為娛賓之遊,桓跣足持竿,入水標魚,得一魚,左右皆叫噪歡躍。凡有ftmsw3?ukey=-633389001&rid=-2ftmsw3?ukey=-633389001&path=/ftmsw3?ukey=-633389001&path=/1.3.16.33.1宴會,預坐之人悉令解帶,冠以帽子,桓多衣花纈及紅色之衣,帽以真珠為飾,或自歌勸酒[三],莫能曉其詞。常令數十人扛大蛇長數丈,饋於使館,且曰:「若能食此,當治之為饌以獻焉。」又羈送二虎,以備縱觀。皆卻之不受。卒三千人,悉黥其額曰「天子軍」,糧以禾穗,月給,令自舂為食,其兵器止有弓弩、木牌、梭槍、竹槍,弱不可用。

  桓輕脫殘忍,昵比小人,腹心閹豎五七輩錯立其側。好狎飲,以手令為樂,凡官屬善其事者,擢居親近。左右有小過,即殺之,或鞭其背一百至二百。賓佐小不如意,亦箠之三十至五十,黜為門吏,怒息,乃召復其位。有木塔,其制樸陋,桓請同登遊覽,乃相顧而言曰:「中朝有此塔否?」地無寒氣,十一月猶衣夾衣揮扇。

  鎬等明年六月歸闕,上令條列山川形勢及桓事迹,鎬等自敍云爾。

 6 初,殿中丞清豐晁迥通判鄂州,坐失入囚死罪,削三任,有司以殿中丞、右贊善大夫并上柱國通計之。丙申,詔自今免官者,並以職事官,不得以勳、散、試官之類。舊制,勳官自上柱國至武騎尉凡十二等,五代以來,初敍勳即授柱國。於是詔京官、幕職、州縣官始武騎尉,朝官始騎都尉,歷級而升[四]。又詔:「古之勳爵,悉有職奉,以之蔭贖,宜矣。今之所授,與散官等,不得用以蔭贖。」

 1 二月己酉,改大明殿為含光殿。ftmsw3?ukey=-633389001&rid=-2ftmsw3?ukey=-633389001&path=/ftmsw3?ukey=-633389001&path=/1.3.16.33.1

 2 辛酉,詔自今遊宴,宣召館職,其集賢、祕閣校理等並令預會。先是,上宴射苑中,三館學士悉預,李宗諤任集賢校理,閣門吏拒之,不得入。宗諤獻詩述其事,故有是詔。

  國家因唐制,建昭文、史館、集賢院於禁中。昭文、集賢置大學士、直學士;史館置監修國史、修撰、直館,昭文亦置直館,集賢又有修撰、校理之職,名數雖異,而職務略同。閤門拒校理不得預宴,蓋吏失之也。

 1 夏四月,上以寺監副貳品秩素高,舊制自郎吏遷授,頗聞縉紳之流以臺閣自許,目為散地,欲振起之。乙未,以兵部郎中孔承恭為太常少卿[五],魏羽為祕書少監,戶部郎中柴成務為光祿少卿,魏庠為衛尉少卿,張洎為太常少卿,呂端為大理少卿,臧丙為司農少卿,袁廓為鴻臚少卿,工部郎中張雍為太府少卿,屯田郎中雷有終為少府少監,虞部郎中索湘為將作少監。有終,德驤子也。

 2 癸丑,江州言德安縣民陳兢十四世同居,老幼千二百餘口,常苦食不足。令歲貸官米二千石。

 3 甲寅,詔尚書省四品、兩省五品以上,每二人共舉常參官一人充轉運使;員外郎以上二人於京朝官內舉一人充知州、通判。

 4 自趙普罷,呂蒙正以寬簡居相位,辛仲甫從容其間,政事多決於王沔。沔聰察敏辯,善ftmsw3?ukey=-633389001&rid=-2ftmsw3?ukey=-633389001&path=/ftmsw3?ukey=-633389001&path=/1.3.16.33.1敷奏,有適時材用。然性苛刻,不以至誠待人,羣官謁見,必甘言以啗之,皆喜過望,既而進退非允,人胥怨矣。

 5 乙巳,賜太子中允陳省華及其子光祿寺丞、直史館堯叟五品服。先是,堯叟舉進士,中甲科,占謝,詞氣明辨。上問宰相:「此誰子?」呂蒙正等以省華對。省華時為樓煩令,即召見,擢太子中允,於是父子又同日面賜章服[六]。

 1 五月辛卯,令刑部置詳覆官六員,專閱天下所上案牘,勿復遣鞫獄。置御史臺推勘官二十人,並以京朝官充,若諸州有大獄,則乘傳就鞫。辭日,上必臨遣,諭旨曰:「無滋蔓,無留滯。」咸賜以裝錢。還必召見,問以所推事狀,著為彝制。凡滿三歲,考其殿最而黜陟之。

 2 甲午,詔致仕官有曾歷中外職任者,給半俸,以他物充。

 3 國初,錢文曰「宋元通寶」,乙未,又改鑄「淳化元寶」錢,上親書其文,作真、草、行三體。自後,每改元必更鑄,以年號元寶為文。

 1 六月丙午,罷中元、下元張燈。

 2 太僕少卿張洎上疏言邊防曰:

    夫禦戎之道有三策焉,前代聖賢論之詳矣。繕修城壘,依憑險阻,訓戎,聚穀,分屯塞下,來則備禦,去則勿追,策之上也。偃革櫜弓,卑辭厚禮,降王姬而通其好,輸國ftmsw3?ukey=-633389001&rid=-2ftmsw3?ukey=-633389001&path=/ftmsw3?ukey=-633389001&path=/1.3.16.33.1貨以結其心,雖屈萬乘之尊,暫息三邊之戍,策之次也。練兵選將,長驅深入,擁戈鋋而肆戰,決勝負於一時,策之下也。

    國家自戎馬生郊,邊防受敵,兵連禍結,屬載於茲。邯鄲致蹂踐之虞,上谷失藩籬之固。飛芻輓粟,千里而遙,丁壯斃於轉輸,膏血塗於原野。尚賴聖君宵旰,廣運神謀,自今夏以來,方隅稍定,餱糧以濟,城邑粗安。然而敵人之情,變詐難測。或慮朔風漸勁,塞草具腓,乘大漠之苦寒,率穹廬之族類,南下燕、趙,復恣憑陵,則善敗之機,未可量也。況河朔之地,杼柚其空,邑里邱墟,黎元蕩析,倘後日之戰,復有殺將覆軍之禍,則趙、魏、鎮、定,疇能守之?人心一搖,天下事去矣。國家素失薊北之險,亡控守之處,是上策不舉也;屯兵平原,與匈奴轉戰,勞弊已甚,勝負未定,是下策不足恃也。審覩天下之形勢,憂患未已,唯與之通好,或可解紛。今山東諸侯,近不交戰,訪聞匈奴已還其庭,宜因此舉通和之策。

    夫屈伸變化,與道污隆,轉危就安,聖人之務也。昔高祖奮布衣,起豐沛,誅暴秦,滅強楚,不五、七年平定天下。出師朔野,因於白登,爰從說士之辭,遂舉和親之策。迨至文、景,乘先代之業,開太平之基,至道興行,兆民胥悅,海內田賦三十而稅一,太倉之米紅腐而不可食,內府之錢貫朽而不可校,巍巍功業,與三代比崇。及其火照甘泉,軍屯細柳,則飾宗室之女出娉單于[七]。夫以高帝之雄材,文、景之淳化,豈力不足而德不至耶?而與之通者,蓋視彼為不足較耳,安肯耗竭中國,為無用之舉,傷害仁義,致彼此爭鋒乎?觀典策之遺文,審安危之大計,惟聖人能之。結好息民,正在今日,倘或上天悔禍,異俗懷仁,奉大國之歡盟,息邊城之烽燧,誠宗社之福也。

    夫盛衰之理有數存焉,聖人因之以定其業。昔者隋季板蕩,唐室勃興,高祖、太宗肇升天位,英、衛、房、杜為佐命之雄。頡利可汗遽犯京邑,太宗躬枉車駕,以敦其夙好,廣輸財貨,以厭其貪心。歲月荐更[八],戎人寖弱,李靖數萬之衆,擒而滅之。此王者蒙垢候時,殲強敵之明效也。

    今契丹嬖臣擅軸,牝鷄司晨,單于幽閉,權歸母后,于越強大,處於嫌疑,部族之衆雖繁,攻奪之形已兆,滔天猾夏[九],極惡窮兇。以人事言之,則歲紀未周,冒頓之謀必興於敵帳矣。國家暫時降屈,以濟艱屯,而取亂侮亡,其則何遠?若契丹憑恃種落,張皇侵暴,逆天悖理,不奉綏懷,然聖人屈己濟物之誠[一○],已彰於天下矣。

 1 秋七月丁酉,以御製詩文四十一卷藏於祕閣。

 1 八月癸卯朔,祕書監李至與右僕射李昉、吏部尚書宋琪、左散騎常侍徐鉉及翰林學士、諸曹侍郎、給事、諫議、舍人等,祕閣觀書。上聞之,遣使就賜宴,大陳圖籍,令縱觀。翌日甲ftmsw3?ukey=-633389001&rid=-2ftmsw3?ukey=-633389001&path=/ftmsw3?ukey=-633389001&path=/1.3.16.33.1辰,又詔權御史中丞王化基及三館學士並賜宴祕閣。先是,遣使詣諸道,購募古書、奇畫及先賢墨跡,小則償以金帛,大則授以官。數歲之間,獻圖籍於闕下者不可勝計,諸道購得者又數倍。乃詔史館盡取天文、占候、讖緯、方術等書五千一十卷,并內出古畫、墨跡一百一十四軸,悉令藏於祕閣。圖籍之盛,近代所未有也。

 2 乙巳,令左藏庫籍所掌金銀器皿之屬,悉毀之。有司言中有制作精巧者,欲留以備進御。上曰:「將焉用此?汝以奇巧為貴,我以慈儉為寶[一一]。」卒皆毀之[一二]。左正言、直史館謝泌賀曰:「聖意如是,天下大幸。」上性節儉,退朝常著華陽巾,布褐、紬絛,內服惟絁絹,咸屢經澣濯,乘輿給用之物,無所增益焉。

 3 癸亥,李至上疏言:「晉、宋以來,皆有祕閣之號,設於禁中。唐室陵夷,斯因流蕩。陛下運獨見之明,下維新之詔,復建祕閣,以藏奇書,總羣經之博要,資乙夜之觀覽,斯實出於宸心,非因臣下之建議也。況睿藻宸翰,盈溢編帙[一三],其所崇重,非復與羣司為比。然自創置之後,載經寒暑,而官司所處,未有定制。望降明詔,令與三館並列,敍其先後,著為永式。其祕書省既無書籍,元隸京百司,請如舊制。」上可其奏,列祕閣次於三館。

 4 丁卯,以起居舍人、直史館呂祐之等分直昭文館,太子中允和㠓直集賢院。先是但有直史館,於是始備三館之職。㠓,峴之弟也。

 1 九月戊寅,以鄉貢進士呂蒙叟為郾城縣主簿,蒙莊楚邱縣主簿,蒙巽沈邱縣主簿,皆宰相蒙正諸弟,從其請而命之。初,蒙正父龜圖多內寵,與妻劉氏不睦,并蒙正出之,頗淪躓窘乏,劉亦誓志不嫁。及蒙正始仕,乃迎二親同居異室,奉養並至云。

 2 崇儀副使郭載言:「臣前任使劍南,見川、峽富人多招贅壻,與所生子齒,富人死,即分其財,故貧人多捨親而出贅,甚傷風化而益爭訟,望禁之。」詔從其請。

 1 冬十月乙巳,以同州觀察推官錢若水為祕書丞、直史館。若水,文敏之子也。初佐同州,知州性褊急,數以胷臆決事不當,若水固爭不能得,輒曰:「當賠俸贖銅耳。」已而奏案果為朝廷及上司所駁,州官皆以贖論,知州媿謝,然終不改,前後如此數矣。

  有富民家小女奴逃亡,不知所之,女奴父母訟於州,命錄事參軍鞫之。錄事嘗貸錢於富民不獲,乃劾富民父子數人共殺女奴,棄尸水中,遂失其尸,或為首謀,或從而加害,罪皆應死。富民不勝拷掠,自誣服。具獄上州官審覆,無反異,皆以為得實。若水獨疑之,留其獄,數日不決。錄事詣若水廳事,詬之曰:「若受富民錢,欲出其死罪耶?」若水笑謝曰:「今數人當死,豈可不少留,熟觀其獄詞耶?」留之且旬日,知州屢促之,不能得,上下皆怪之。若水一旦詣知州,屏人言曰:「若水所以留其獄者,密使訪求女奴,今得之矣。」知州驚曰:「安在?」若水因密送女奴於知州,乃垂簾引女奴父母問曰:「汝今見女,識之乎?」對曰:「安有不識也!」即從簾中推出示之,父母泣曰:「是也。」乃引富民父子悉破械縱之,其人號泣不肯去,曰:「微使君賜,則某族滅矣。」知州曰:「推官之賜,非我也。」其人趨謝若水,若水閉門拒之,曰:「知州自求得之,我何與焉。」其人不得入,繞垣而哭,傾家貲以飯僧,為若水祈福。知州以若水雪冤死者數人,欲為之論奏其功。若水固辭曰:「若水求獄事正,人不冤死,其論功非本心也。且朝廷若以此為若水功,當置錄事何地耶?」知州歎服曰:「如此,尤不可及矣。」錄事詣若水叩頭愧謝,若水曰:「獄情難知,偶有過失,何謝也。」於是遠近翕然稱之,上亦聞其名。會樞密直學士寇準薦若水文學高第,召試學士院,面命以此官。

 2 乙丑,賜知白州蔣元振絹三十疋,米五十石。元振江東人,清苦厲節,親屬多貧,不能贍養[一四],聞嶺南物賤,因求其官,寄家於潭州,盡留俸祿供給,元振啜菽飲水,縫紙為衣。頗以簡易為政,民甚便之。秩滿遷,轉運使乞留,凡七、八年不得代。采訪使言其狀,上嘉歎久之,故有是賜。

 3 丙寅,又賜知鄆州須城縣姚益恭絹三十疋,粟二十石。益恭,臨濟人,初為興國軍判官,以清幹聞。召赴闕,老幼千餘人遮道,不得發,至有涕泣者,益恭逮夜開城門遁去。其在須城,鞭朴不用,境內大治。民數千人三遮轉運使乞留,相率如浮屠宮飯僧以邀福,願益恭來代。采訪使言其狀,故有是賜。

 4 初,樞密副使張齊賢微時喪其父,依河南府佐史張懷信,乃克葬。及貴,常兄事之,鄉里推其篤行,趙普因是力薦之。於是齊賢上言,以懷信為兄,詔授鄭州司馬。

 5 上遣殿直張明至定州,諭都部署李繼隆曰:「若敵復入寇,朕當親討,卿勿以為慮。」繼隆上奏曰:「建侯行師,乃國家之舊制,臨陣忘死,亦臣子之常規。豈有身握重權,坐食豐祿,不念扞城而禦侮,更煩清蹕以省方。夙夜自思,啟處無措。伏自北戎肆孽,邊邑多虞,陛下不以臣治兵乏謀,任以疆事,臣敢不講求軍志,震耀戎容,奉揚天聲,以遏外侮。然臣奉辭之日,曾瀝愚衷,誠以蜂蟻之妖,必就鯨鯢之戮,臣子之分,死生以之,望不議於親巡,庶靡勞於天步。今日遽聆聖誨,將決龍行,長驅組練之師,徐按和鑾之馭,宣威朔野,問罪穹廬。且一人既行,百司景從,千乘萬騎,雷動風趨,郡縣供饋以斯勤,驛傳驅馳而甚遠。況乃窮荒殘孽,絕漠微妖,責在帥臣,決期殄戮,臣雖駑弱,誓死為期。仰望鴻慈,特寢茲議。」是歲,契丹亦不敢大為邊患云。

 1 十一月丁丑,知安州、侍御史李範上言:「故殿中丞、通判州事金行成[一五],本高麗人,賓貢舉進士中第。高麗國王表乞放還,行成自以筮仕中朝,思有以報,不願歸本國。父母垂老,在海外,旦暮思念之,恨祿養弗及,命畫工圖其像置於正寢,行成與妻更居旁室,晨夕定省上食,未嘗少懈。行成疾且革,召臣及州官數人至其臥內,泣且言曰:『外國人仕中朝為五品官,佐郡政,被病且死,無以報主恩,瞑目於泉下亦有餘恨。二子宗敏、宗訥皆幼,家素貧,無他親可依,行委溝壑矣。』行成既死,其妻誓不嫁,養二子,織履以自給,臣竊哀之。」詔以宗敏為太廟齋郎,禮部即與收補,俾安州月以錢三千、米五石給其家,長吏常歲時存問,無令失所。

 1 十二月,時羣臣升殿奏事者,既可其奏,皆得專達於有司,頗容巧妄。左正言、直史館謝泌請自今凡政事送中書,機事送樞密院,財貨送三司,覆奏而後行。辛酉,詔從泌請,遂著為定制。中外所上書疏亦如之。

 2 大理寺丞王濟為刑部詳覆官,屢上封事。會遣使提總諸道茶、鹽、酒稅,且察訪民間利病及吏治能否,上顧問左右:「刑部有好言事者為誰?」左右以濟對,上即授之。既踰月,改命通判鎮州。牧守多勳舊武臣,倨貴陵下,濟未嘗撓屈。戍卒頗恣暴不法,夜或焚民舍為盜,一夕報有火,濟部壯士數十潛往覘伺,果得數輩并所盜物,即斬之,馳奏其事,上大喜。都校孫進使酒無賴,毆折人齒,濟不俟奏,杖決送闕下,軍府畏肅。連三詔褒奬焉。

校勘記

 [一] 目為館驛 「目」原作「因」,據宋本、宋撮要本及宋史卷四八八交阯傳、長編紀事本末卷一二交ftmsw3?ukey=-633389001&rid=-2ftmsw3?ukey=-633389001&path=/ftmsw3?ukey=-633389001&path=/1.3.16.33趾內附改。

 [二] 自言近歲與蠻寇接戰 「歲」原作「日」,據同上書改。

 [三] 或自歌勸酒 「歌」下原衍「以」字,據同上書刪。

 [四] 歷級而升 「級」原作「階」,據宋本、宋撮要本及職官分紀卷四九勳官改。

 [五] 以兵部郎中孔承恭為太常少卿 「太常」下原有「寺」字,據宋本、宋撮要本及本編文例刪。

 [六] 於是父子又同日面賜章服 「面」原作「而」,據同上書改。

 [七] 則飾宗室之女出娉單于 「娉」原作「嫁」,據各本改。

 [八] 歲月薦更 「薦」原作「若」,據宋本、宋撮要本改。

 [九] 滔天猾夏 「猾」原作「滑」,據宋本、宋撮要本改。閣本作「草菅人命」。

 [一○]然聖人屈己濟物之誠 「然」原作「於」,據宋本、宋撮要本、閣本改。

 [一一]汝以奇巧為貴我以慈儉為寶 「巧」、「慈」二字原脫,據宋本、宋撮要本補。

 [一二]卒皆毀之 「卒」原作「令」,據宋本、宋撮要本、閣本改。

 [一三]盈溢編帙 「編」原作「縑」,據宋本、宋撮要本及宋會要職官一八之四八改。

 [一四]不能贍養 「贍」原作「膳」,據宋本、宋撮要本改。

 [一五]故殿中丞通判州事金行成 「殿中」下原脫「丞」字,據同上書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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